表演藝術紀錄與發表創意計劃書徵集
得獎名單
首獎
黃振勳 ─ 抽象表現平面作為舞蹈紀錄形式
優異獎(按筆劃序)
林芷沿 ─ 本地戲劇深度遊
林萬儀 ─ 遊走案頭與場上──批點校注「大排場十八本」配方碼
蔡嘉雯 ─ 音樂與大數據科技:粵語歌曲的保留與再造
鄭穎茵 ─ 香港戲劇文本繪本出版計劃
徵集指引
目的
- 探索表演藝術的紀錄和發表方式
- 思考紀錄和發表的可能性
- 鼓勵具創意及前瞻性的計劃書
對象
- 年齡為18歲或以上人士。
- 國籍、居住地不拘。
- 可以個人/團隊名義報名參加。
計劃書內容
計劃內容須與表演藝術的紀錄與發表有關,可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分類:
- 藝術範疇(如劇場、音樂、舞蹈、戲曲等);
- 性質(如創作、翻譯、評論、紀錄等);
- 呈現方式(如出版、媒體發表、展覽等)。
資助獎金與名額
- 5名(大獎1名,獎金港幣10,000元;優異獎4名,每名獎金港幣3,000元)
評分準則
計劃書將根據以下原則評核:
- 創意及前瞻性(40%)
- 可行性(30%)
- 對傳承表演藝術的貢獻(30%)
評選程序
- 主辦機構於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9月23日期間徵收計劃書。
- 由業界資深人士出任專業評審團成員。結果以評審團決定為依歸。
- 面試將於2020年10月28日進行。
- 主辦機構將於2020年11月中公佈大獎和優異獎的名單。
徵集細則
- 參加者可同時以個人及/或團隊名義參加,惟每個身分只限遞交一份計劃書。
- 此計劃不接受主辦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參加。
- 逾期申請恕不接受。
- 計劃書內容一經遞交,不得更改,資料不齊全者亦將不予受理。
- 參加者遞交的個人資料須真實正確。
- 如計劃書已同時申請其他獎/資助計劃,參加者必須申報。
- 計劃書必須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。
- 計劃須屬原創,嚴禁抄襲或套改,文責自負。
- 參加者必須擁有計劃書的完整著作權,且未與第三方簽署任何形式的授權協議。如計劃書未滿足以上要求,主辦機構將會立即取消參加者資格,引發的糾紛由參加者承擔全部責任。
- 計劃書僅代表參加者個人意見。
- 徵集獎金並非計劃執行資金,純粹作鼓勵用途。
- 獎金得主有義務參與相關的宣傳活動及接受傳媒訪問。
遞交方式
- 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9月23日期間接受申請。截止期限為2020年9月23日(三)下午11時59分。
- 只接受網上遞交申請,請填寫以下報名表格完成所需程序,每位/隊參加者只供上載一份Word或PDF檔的計劃書。
- 計劃書語言須為中文,以4頁A4紙(字體12pt)為上限,詳述(但不限於)以下內容:
- 目標與大綱;
- 概念與創意;
- 執行方案(如籌備方法、推廣策略、財務預算等);
- 參考資料(如需有影片或相片輔助說明,可上載至網上瀏覽或儲存空間,並在計劃書中提供下載及瀏覽連結。)
免責聲明
主辦機構保留所有最終決定權,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權利:
- 不頒發任何獎金;
- 不執行任何計劃;
- 修改/補充本徵集指引的條文;
- 取消/更改參加者/優勝者資格;
- 取消是次計劃書徵集的安排,而毋須事前通知。主辦機構不會就參加者因上述情況引致的損失,或因提交計劃書而衍生的開支作出任何補償。
評審名單(按筆劃序)
- 武 雲 ─ 中國戲劇出版社常務副總經理,北京
- 陳國慧 ─ 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(香港分會)總經理,香港
- 陳敢權 ─ 香港話劇團藝術總監,香港
- 莫兆忠 ─ 澳門劇場文化學會理事長,澳門
- 莫健偉 ─ 香港恒生大學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,香港
- 黎家齊 ─ 《PAR表演藝術》雜誌總編輯,台北
- 潘璧雲 ─ 香港話劇團經理(戲劇文學及項目發展),香港
重要日期
開始徵收計劃書 (2020年7月13日)
截止徵收計劃書 (2020年9月23日)
網上面試(2020年10月28日)
優秀創意計劃書頒獎典禮 (2020年12月4日)
常見問題
概念篇
Q:甚麼是表演藝術紀錄和發表?
A:把創作和表演的過程、內容或評鑑,通過一些手法保留下來,並以不同的方式傳播出去。
Q:題材是否必定要紀錄劇場內的表演?
A:不是。任何形式的表演,不論場地,均可以作紀錄題材。
Q:有例子可參考嗎?
A:例如把莊梅岩劇本《聖荷西謀殺案》的情節轉化為一個桌上遊戲。
實踐篇
Q:不是在香港居住的人士可否參與徵集?
A:18歲或以上人士即可參加,國籍、居住地不拘,計劃書語言須為中文。
Q:是否一定要紀錄跟香港有關的表演藝術?
A:不是,任何地區的表演藝術皆可。
Q:構思一個演出製作可以嗎?
A:當然可以,只要與表演藝術紀錄有關,不論演出、行為、展覽或出版,甚至手機遊戲、應用程式、產品,不在乎形式,只在乎創意。
Q:是否只徵集計劃書?
A:是,參加者並不需要完成作品,只需要把相關的概念和想法以計劃書方式遞交。
Q:我寫一個二千萬預算的計劃書可以嗎?
A:當然可以,歡迎天馬行空。計劃書不設預算上限,亦不受執行時間及空間限制。
Q:遞交後,計劃書的版權是否屬主辦機構所有?
A:不是,計劃書著作權屬參加者或團隊所有,主辦機構未得參加者同意前,不會亦不能執行任何計劃。